发布于:2023-02-27
来源:重庆交通枢纽集团
重庆东站分质集中供水、集中能源供应项目运营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的编制、审核工作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东站分质集中供水项目运营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编制工作比选公告”、“重庆东站分质集中供水项目运营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审核工作比选公告”“重庆东站集中能源供应项目运营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编制工作比选公告”,“重庆东站集中能源供应项目运营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审核工作比选公告”补遗通知如下:
1. 现将比选文件中“★五、比选文件组成及要求”,第1条,第(4)款中,“(4)公司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合同书及批复复印件)” 修改为 “(4)公司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合同书及批复复印件,批复文件可以为政府职能部门的批复、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签收单等可以证明工作合格的文件)”
2. 项目比选的开标时间调整为本公告挂网后的第三天,暂定3月1日,标书递交地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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